网站首页

企业风貌 新闻中心 品牌建设 企业文化 党群工作 人力资源 法治五建 社会责任 联系我们

纪检工作
  

集团纪委再次重申就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纪律规定
发表日期:2014-09-18 11:00:22    阅读数:5638 

    为进一步严肃党纪政纪,认真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反“四风”要求,集团纪委再次重申就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纪律规定:
    1、各单位纪委要再次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共湖南省纪委、湖南省监察厅印发的《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湘纪发〔2013〕17号),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理解和领会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2、严格执行文件关于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邀请范围、宴请人数、设宴桌数、收受礼金及车队规模等有关规定,严禁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3、严格执行事前事后报告制度。领导干部操办婚礼,必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10个工作日前向纪委填报《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领导干部操办婚礼事前报告单》,操办婚丧喜庆,事后10个工作日内向纪委填报《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事后报告单》。对操办婚丧嫁娶事宜隐瞒不报的领导干部,纪委将根据具体情节予以诫勉谈话或纪律处分。
    4、严格责任追究。各级纪委要及时提醒党员领导干部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过程中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加强执纪监督,对违反规定大操大办,顶风违纪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及时曝光,严格党纪政纪处分。